| 2007-12-19 15:49:00 来源:中国招商引资网 |
|
| 信息类型 |
招商引资 |
| 产业类型 |
公共安全 |
| 项目介绍 |
为支持大陆经济发展,协助项目公司经济实力开发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我方筹备30亿美元在大陆投资具体合作意向如下:一、首要条件:交通、能源、水电、环保、高新科技等项目,必须有国家、省、市发改委立项批文手续。二、项目企业需提供资料: 1.营业执照、法人码证、国地税证、银行开户许可证、贷款卡、法人身份证(均为扫描件)。 2.申请贷款书(企业红头信笺加盖红章法人签字原件)。 3.2004年以后国家、省、市发改委立项批文手续(如过期应加盖继续有效印章)。 三、不还本每年回报率13%,还本每年回报率4%,一次性贴息3%,使用期15年,建设期3年,回报12年,用建设项目做抵押。四、合资方式:中方投资51%外方投资49%比例洽谈。五、企业要自备贷款数额1%垫底资金,整个操作过程所有费用有企业承担。六、企业和外商所谈项目签定合同,外方第一款项到帐后一次性付给联系人3%中介费用(国家允许,税收由企业纳税)。 |
| |
查看联系方式 |
|
|
|
|
|
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