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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在高新区内开办科技开发和生产性项目,工业用地给予优惠,出让价每平方米60至100元。所购土地面积计至经过用地道路的中心线。
二、在高新区内开办科技研发和生产性项目的企业,高新区帮助融资,企业可以其已购土地作为抵押,按土地评估价向有关银行贷款,用于开发建设。
三、在高新区内兴办科技研发和生产性项目的企业,只按国家税法规定收税,免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,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征收。
四、高新区内报装用水免收增容费。
五、在高新区财政中设立专项的科技发展基金和科技三项费用,用于支持园区内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,鼓励建立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等。 六、对科技含量高、投资额和投资规模大、且对高新区的开发建设贡献大的投资项目,经高新区领导小组确认,可采取一厂一策的措施给予特殊优惠。
七、在高新区投资的外商企业、民营企业,其厂房建设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。 八、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,行使市一级管理权限,"一站式管理,一条龙服务,一个窗口对外"。
九、阳江高新区全面执行国家、省和市关于鼓励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高新技术企业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、技术创新及其他方面的优惠政策。 ,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