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情况
2003年底,全县共有木材加工企业972家,其中规模以上企业84家。木材加工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6.91亿元,同比增长31%,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44%;实现产值28.58亿元,同比增长38%;销售收入25.67亿元,同比增长35%;入库税收1200万元, 占全县工业入库税收的9.6%。从业人员1.5万人,占全县工业从业人员的37.5%。资产总额近8亿元,其中,固定资产净值4亿元,贷款总额1020万元。主要产品有各类胶合板、多层板、细木工板、防水模板、缝纫机台板、异型板、 装饰板、科技木、 中高密度纤维板等。木材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县工业园区南区(临河的大兴、城厢的杨集),南区共有企业397家。全县林业覆盖率达38%,活立木蓄积量达450万立方米,年采伐量达45万立方米。
二、发展规划
到2005年底,全县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6.5亿元,年均增长28%;到2010年,全县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2.96亿元,年均增长20%。
到2005年底,全县各类木材加工企业实现入库税收2000万元,年均增长25%;到2010年,全县各类木材加工企业实现入库税收6250万元,年均增长25%。
要建立一个5平方公里的初具规模的木材交易加工市场,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速度为30%;利税增长速度为35%。建立市级技术中心1-2个。开发新产品10个。2010年要建立一个10平方公里的功能型的木材交易加工市场,全县木材加工企业年销售收入增长速度为38%;利税增长速度为40%。建立市级以上技术中心3-5个。开发新产品18个。形成产学研一体化,产供销一条龙的综合型木业园区。
2005年规模以上企业达110个,其中产值超千万的企业25家,产值超亿元的企业3个。2010年规模以上企业达200 个,其中产值超千万的企业60家,产值超亿元的企业10个。
江苏省泗阳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
一、税受规费政策
增值税优惠 地方留成五返五减半(我县地方留成额为25%)
所得税优惠 前三年免征,4-5年地方部分全免,6-10年地方部分免一半
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 所征耕地占用税地方部分全部返还。
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相关建设费 工业项目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、散装水泥发展基金、地方教育附加费,免费办理规划许可证
二、土地供给
泗阳县省级经济开发区专门规划了纺织服装工业园、木业园等专业园区,可供土地总量大。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以上的项目土地价格1.5万/亩,投资大、劳动密集型项目的可“一事一议”
三、劳动力资源
1、全县拥有适龄劳动力41万人,常年在外劳动力20万,A从事纺织服装生产8.7万人,纺织产业熟练工人近10万人。其中专业技术人员6000人,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0余人。B县内木业企业就业5万人,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80人,中高级技术人员85人。2、全县有65所职业技能学校,32家劳动力中介机构。3、劳动力价格便宜。4、保险成本低。5、治安好,本地工人,安居乐业。
四、电力供应
用电总量可以保证,电价按省定价格再优惠0.1元/度。优惠期自目前至2010年,以后还可以延续(这个政策全省也仅宿迁一家,且目前苏南、浙江的电价实行的是省定价每度上浮0.10至0.20元,电费实际差价是非常大的)。
五、基础设施
京杭大运河、徐淮公路和徐盐高速穿境而过且与京沪、宁连、宁徐高速互通。距上海4个小时,青岛3.5小时,离连云港港口、徐州观音机场1小时.
六、基本建设设成本 工业厂房建筑成本460元/平方米,只有苏南的70%。
七、资源优势
1、 泗阳是优质棉基地县,蚕桑基地县,泗阳棉花原种场是江苏省唯一国家级棉花良种培育基地。 2、泗阳为全国意杨之乡,全县杨树成片林60多万亩,农田林网106万亩,林木生长率15%,林木覆盖绿42%,活立木蓄积量500万立方米,年生长量100万立方米,年采伐量50万立方米。
八、环保优势
泗阳有一条省政府批准的排污通道,可直接排放入海,而且对三废排放的总容量大,排放标准低(COD排放标准是220以下,目前苏州是100以下)。
九、市场优势
泗阳处于淮海经济区的中心。淮海经济区跨江苏、安徽、河南、山东四省,有22个地级市,1.2亿人口,且经济均欠发达,是重要的商品输入地,消费品、生活资料市场容量很大。根据500公里经济圈的理论,泗阳距上海500公里,正好适应苏州、上海等地企业为发展市场而设立第二个生产点。目前苏北及淮海经济区各地都在加快建设,生产资料市场当前需求及潜在需求均很大,很适应生产资料的生产企业到宿迁投资兴业,发展新兴市场。
十、服务保障
1、 投资工业企业的项目所需水、电优先供应,免收设计费、勘察费等附加费用。 2、由县投资服务中心代办项目相关手续,实行全过程服务。3、 建立企业检查备案制度。末经县开发区审查同意,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到企业进行检查。4、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—1亿元的,明确一名副处级领导作为挂钩帮办人;一亿元以上的由县主要领导亲自挂钩帮办,负责协调企业投资兴建、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及相关服务工作。

